杰克逊遗产如何避免双重遗产税?(下)
上次我们谈到了麦克杰克逊把一大部分遗产留给他的妈妈凯瑟琳,付了一大笔遗产税。若干年后,当年迈的凯瑟琳去世,又不得不再交上一笔遗产税。如此一来,假如麦克留给她的2亿美元遗产,先后有1亿3500万美元"贡献"给了山姆大叔,纳税比例高达67.5%。
绝大多数人不会预见到自己会先于自己的父母过世,麦克杰克逊立遗嘱时一定也如此。但是他热爱自己母亲,要保证万一有什么事发生,母亲的余生无忧无虑。但仅仅把遗产分给母亲而没有合适的遗产规划,结果会是一场税务灾难:把三分之二的遗产拱手送给政府。
给凯瑟琳的遗产如何避免双重遗产税?回答是建立一个带有附加条件的信托,让她使用遗产。
美国遗产法中最重要的一条,是谁拥有遗产谁支付遗产税。"拥有"很大程度上就是控制。谁控制这部分财产,自由决定如何使用如何分配,谁在遗产法中就是" 拥有者"。在杰克逊遗产的案例中,如果凯瑟琳直接收到麦克的遗产,她当然就控制和拥有了这部分遗产;即便使用普通的信托把麦克的遗产分给她,她是唯一的信托委托人(Trustee),她可以自由自在地使用麦克的遗产,她当然也控制和拥有了这部分遗产。既然有控制和拥有,这部分遗产就是凯瑟琳的财产,当她过世时,就免不了要付她的遗产税 。
但是,如果把麦克分给凯瑟琳的遗产转入一个有独立委托人管理的信托,有独立委托人负责决定什么时候,在什么情况下,把部分遗产分配给凯瑟琳使用。也就是说,把凯瑟琳从麦克遗产的拥有人转变为麦克遗产的受益人。只要分发遗产的原因是限于某些"可确定的标准",如提取遗产是为了凯瑟琳的健康、教育、和维护她日常生活所需等等。在这种情况下,根据遗产法,凯瑟琳过世时,信托中的遗产不必交第二次遗产税,因为这遗产并不是她的。甚至,可以为凯瑟琳创建一个信托,让她成为这信托的委托人,并决定分发遗产给自己,但只是为了她的健康、教育、和日常生活所需。在她的死亡时,在信托中的财产不用再付遗产税。
尽管凯瑟琳并不法律上"拥有"这部分遗产,但她仍可使用遗产,过着豪华舒适的生活,而且可以避免了第二次遗产税。这是麦克杰克逊遗产计划的重点。
这也是媒体不了解为什么凯瑟琳可以得到麦克40%的遗产,干吗还要挑战麦克遗产执行人的地位,要对遗产执行人的动议提出异议。尽管凯瑟琳不拥有麦克遗产,她使用遗产还要受到遗产执行人的钳制,她的所作所为并非"唯恐天下不乱",而是争取她在麦克遗产管理中的话语权和参与权。